张某与王某签订销售100台电视机的合同,但当张某向王某交付时,王某以电视机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张某返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电视机
B.电视机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张某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王某支付
D.若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A.张某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电视机
B.电视机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张某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王某支付
D.若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A.诈骗罪
B.合同诈骗罪
C.合同违约
D.民事欺诈
下列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是()。
A.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
B.12岁的小学生小明与阳光商厦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10000元电脑的合同
C.张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棉花的合同
D.8岁的小学生小红与某公司签订的接受500元赠与的合同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A.张某在该企业连练工作满8年
B.王某到该企业工作2年,并被董事会任命为总经理
C.赵某在该企业累计工作了12年,但中间曾离开过企业
D.李某与该企业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
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公司
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A.甲公司无领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
B.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来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公司
C.甲公司只须承担一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一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D.甲公司只须承担: -半定金责任,因为第兰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 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戚,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问:
(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4)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贷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A.王某代表甲公司与自己签订的租赁合同
B.王某同时代表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C.王某代表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D.王某代表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1)9/5日,向各大商场销售电视机共二千台,这些大商场均答应在二十天内付清电视机购货款,电视机厂答应给予5%的销售折扣.
(2)9/10日,采取以收旧换新方式销售新型号电视机100台,同时从消费者手中收购旧型号电视机,每台旧型号电视机折价为五百元。
(3)9/15日,购进用于生产电视机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4)9/20日,向全国第九届冬季运动会赠送电视机20台。
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份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1)9/5日,向各大商场销售电视机共二千台,这些大商场均答应在二十天内付清电视机购货款,电视机厂答应给予5%的销售折扣。
(2)9/10日,采取以收旧换新方式销售新型号电视机100台,同时从消费者手中收购旧型号电视机,每台旧型号电视机折价为五百元。
(3)9/15日,购进用于生产电视机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4)9/20日,向全国第九届冬季运动会赠送电视机20台。
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份应交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