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利息的债权自()起停止计息。
A.破产申请受理时
B.破产裁定发出时
C.破产公司账户被冻结之日
D.债务人发出破产声明之日
A.破产申请受理时
B.破产裁定发出时
C.破产公司账户被冻结之日
D.债务人发出破产声明之日
A.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B.付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C.对于未到期债权、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债权以及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都应当申报,劳动债权除外
D.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开始行使优先权 参考
A.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B.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C.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的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D.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税款的滞纳金,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A.商业银行对债务人任何一笔贷款停止计息或应计利息纳入表外核算
B.发生信贷关系后,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商业银行核销了贷款或已计提一定比例的贷款损失准备
C.商业银行将贷款出售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账面损失
D.商业银行将债务人列为破产企业或类似状态
A.破产宣告前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B.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C.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D.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A.在到期还款日未全额送还本期应还款总数,发卡行会计收利息
B.在到期还款日(含)前送还了所有应还款款项,花费交易会免息
C.信用卡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招待遇,自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不计光复利
D.信用卡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招待遇,自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按月计光复利
E.在到期还款日(含)前累计还款小于所有应还款的,还款日前的利息以所有应还款为基数进行计算,还款往后的利息按未还金额计算,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并按月计光复利
(1)2018年1月1日,根据业务资料,编制取得债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2018年12月31日,计算应计利息、投资收益及利息调整金额。
(3)2018年12月31日,根据业务资料,编制计息的会计分录。
(4)2019年12月31日,计算应计利息、投资收益及利息调整金额。
(5)2019年12月31日,根据业务资料,编制计息的会计分录。
(6)2020年12月31日,计算应计利息、投资收益及利息调整金额。
(7)2020年12月31日,根据业务资料,编制计息的会计分录。
(8)2020年12月31日,根据业务资料,编制到期收回本息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