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律(指汉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晋书?刑法志》上述文字材料记述了汉、魏时代法典体例发展演变的概况,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旧律”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2)“旧律”在篇目体例上存在什么问题?(3)“新律”在篇目体例上有哪些主要变化?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4)汉魏之后,《晋律》和《唐律》在法典的篇目体例上又是如何演变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B、传统名花之美,常会与粉墙、漏窗、月亮门、转廊、亭台、假山、水池等环境,相互衬托,创造出诗情画意的景观,使名花的美从完整的立体画幅中显示出来
C、传统名花植根于中国古老文化的沃土之中,有无数风格绮丽的诗文和篇章
D、传统名花根本不表现我们的传统文化
下列法学派别中,形成于中世纪的是()
A.注释法学派
B.历史法学派
C.分析法学派
D.社会法学派
A.确定了所有权绝对原则
B.采取了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
C.吸收了外国民法的最新学理
D.肯定了包办买卖婚姻习惯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