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和2011年1月4日,从XX银行取得2笔金额共计5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两个项目前期启动资金。2011年2月11日和25日,从另一银行取得2笔金额共计22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地铁2、3、5、6号线项目建设。截至检查日,地铁5、6号线项目均未取得国家有权部门批复文件。 2010年X月,XX市城投公司将4笔共计260亿元贷款转为定期存款,占贷款总额的96.3%。 2011年X月,XX市城投公司将XX银行5820万元贷款资金直接用于支付该行贷款利息。 问题:从上述案例中,银行有哪些违规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