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
A.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使用
B.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C.业主的决定使用
B、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A.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使用
B.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C.业主的决定使用
B、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A.相关业主
B.业主大会
C.建设单位
D.物业管理企业
A.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B.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C.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委员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D.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A.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购买优质股票的分红收益
B.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C.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D.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A.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B.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C.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D.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E.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
A.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
B.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C.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后,可以用于共有设备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D.如公共收益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如需使用,须按照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A.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B.利用住宅专项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C.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D.住宅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
A.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B.物业办公室
C.公共设施设备
D.物业服务费
A.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面积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同意
B.必须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
C.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二级市场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D.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E.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A.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其分配、使用详细情况
B.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收益情况
C.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家庭情况
D.业主大会决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架空层等业主共有部分划定公共车位停放车辆的位置及其处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