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普查摸底工作开始后,获取本地区普查登记所需部门行政记录资料
B.普查员根据工作需要对收集到的资料按普查小区进行拆分.整理,作为摸底的参考依据
C.如发现本普查小区实际建筑物数量或分布与普查小区底图标绘情况不符,或建筑物标注信息错误,应在底图上进行修改
D.普查员多次上门.确认无人居住且无户口寄挂的房屋可以标注为“空户”
A.明确普查小区边界,核实建筑物情况,绘制《普查小区图》。
B.入户摸清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C.向自主填报户提供账户密码信息,讲解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D.记录、安排普查登记的时间和顺序,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工作。
A.确保户级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形成完整的普查底册名录
B.摸清户级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
C.科学评估调查难度,合理分配普查任务
D.为普查组织、后勤保障和后续普查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A.摸底工作从2020年10月10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B.绘制普查小区图时,对于拆分成多个普查小区的建筑物,应标出其全部住房单元数。
C.多人共同负责一个普查小区时,应指定一人先在设备上列出小区内所有住房单元。
D.在普查时点前一年,出生后即死亡的婴儿,即应填写出生人数,也应填写死亡人数。
A.如发现该户在普查标准时点前已搬走,经确认为空户,应注明该户是“空户”。该户的户编号不作废。
B.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能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
C.11月5日前,摸底时未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可以向普查员申请变更登记方式。
D.普查长表抽样以普查区为单位,在每个普查区的普查短表填报住户中抽取10%的户(包括混合户)填报普查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