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料优点不包括()
A.肥效长
B.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
C.促进土壤微生物的活动
D.不能从营养元素的量上和比例上满足苗木的需求
关于稳态的叙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生物体内环境的理化性质经常保持绝对平衡的状态,称为稳态
B.生物体所处的外环境发生变化时,稳态仍能维持
C.维持机体内环境的理化性质相对恒定的状态,称之为稳态
D.稳态一旦不能维持,生物体的生命将受到威胁
E.稳态是一种复杂的由机体内部各种调节机制所维持的动态平衡过程
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中的“试验法”主要包括()
A 、理化试验
B 、量化分析
C 、化学检验
D、无损检测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3分)
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共有的经济现象,当代资本主义经济中不仅有私有制经济成分,也有国有制经济成分以及其他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有公有制经济成分,也有私有制经济成分以及其他经济成分。但是资本主 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在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问题时。有人以“八宝饭”为例做了形象比喻:八宝饭中的糯米是主要成分,没有糯米不是八宝饭,但糯米本身并不就是八宝饭;八宝饭里还有其他成分,红枣、莲子、核桃、花生、红豆、砂糖等,没有这些成分也不是八宝饭,但这些东西本身也不同于八宝饭。只有把糯米和其他成分组合在一起并以糯米为主才是八宝饭。
(1)判断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性质的根本标准是什么?(3分)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之间是什么关系?(5分)(3)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优越性的主要表现是什么?(5分)
(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2)“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的含义是什么?
(3)在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甲为了争取胜诉,花了500元请乙对本案的关键情节作虚假陈述,乙明知这是虚假的陈述仍然出庭为甲作证,致使一审法院据此判令原告甲胜诉,并造成被告经济损失5万元。后被告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查明了其中的原委,撤销了原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本案中乙的行为是否构成本条规定的罪?请说明理由。
(4)本条规定的罪与诬告陷害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