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
A.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B.每年至少举行两次
C.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
A.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B.每年至少举行两次
C.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
A.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B.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
C.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D.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A.书记、副书记可以召开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也可以由团员⼤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直接选举产⽣
B.书记、副书记必须召开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
C.书记、副书记必须由团员⼤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直接选举产⽣
A.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B.上级党的委员会
C.同级党的代表大会
D.上级党委常委会
A.过半数
B.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
C.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选出或者罢免监察委员会主任,须报上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选出或者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