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辐射安全许可证
B.放射诊疗许可证
C.排污许可证
D.辐射治疗许可证
E.辐射诊断许可证
A.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
B.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
C.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D.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存在污染的
E.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A.收集
B.包装
C.贮存
D.填埋处置
E.自行处理
A.报告书——高风险项目(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非医疗使用I类源等)
B.登记表——低风险项目(Ⅳ、Ⅴ类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等
C.放射性同位素的进出口、转让、转移等“活动”需要编制环评
D.在已许可场所(即已有环评),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2015年新修订),通过许可证审查的方式进行把关
E.报告表——中等风险项目(制备PET放药,医疗使用I类源,使用、销售ⅡⅢ类源,同位素野外示踪等)
A.辐射监测
B.防护与安全
C.监测数据
D.个人剂量测量
生产、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全面责任,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A.本单位
B.使用单位
C.购买单位
D.使用和购买单位
A.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
B.使用Ⅰ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
C.销售(含建造)、使用Ⅰ类射线置的
D.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E.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
A.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
B.在监督区进出口
C.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
D.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